摘要
案例段某于2014年6月始由湖南天宇防水有限公司(以下称天宇公司)安排在河南、四川等各个项目工地上从事防水补渗工作。2016年5月,段某在四川某项目工地作业时不慎从数米高处坠下,造成左小腿骨折。天宇公司支付了段某住院期间的全部费用。后双方多次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因段某与天宇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参加工伤保险,且天宇公司及段某均未在相应的有效期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双方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出版日期
2018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