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和监管方式发生重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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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下旬,浦东新区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浦东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和招投标监管方式的通知》(浦建委建管[2016]23号),对部分工程建设的项目发包和招投标监管方式做出重大革新。改革从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期两年。改革的主要措施包括:1、非国有资金控股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活动由发包人自主决定是否招标。2、国有资金控股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公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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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6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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