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目次一、问题的提出二、P2P软件案相关背景:索尼案及规则三、P2P软件案四、索尼规则与积极诱导规则解读五、P2P软件案判决的影响六、P2P案引发的问题评析七、版权法的精髓透视八、余论:数字化时代的感悟一、问题的提出米高梅(MGM)公司诉格罗克斯特(Grokster)有限公司案(Metro-Goldwyn-MayerStudios,Inc.,etal.v.Grokster,Ltd.,etal.)(以下简称P2P软件案)是由美国最高法院(以下简称高院)
出版日期
2007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