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对讯问合法性不断探索的过程中,讯问笔录、录音录像、提讯登记、体检记录等材料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被司法实践广泛用于证明讯问合法性。但实践考察发现,上述材料不仅本身存在局限与缺陷,而且材料关联性较弱、体系化不强、采信标准模糊等问题突出。制度短缺和实践短板是不可回避的两大原因。对此,从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出发,明确程序性证据材料的性质定位、推动侦查人员出庭说明实质化、强化视频影像的运用等,将尽可能规避证据材料的弊端,更有效地保障讯问的合法性。
出版日期
2019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