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债制度建立探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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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尽管我国有关法规只允许中央政府举债,即国债,但事实上各级地方政府不管是来自正规渠道,还是非正规渠道,普遍存在大量债务。地方政府公债是国家公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举债权是各级政府应有的财权,我国建立地方公债制度已有可行性。设计地方公债制度,包括地方公债监管制度,地方公债发行和偿还制度,地方债款投资项目和风险防范制度。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辽宁财专学报》 2002年6期
出版日期 2002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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