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失能老人增加,机构养老形式的作用凸显。作为机构养老服务提供的重要载体,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运营中面临诸多风险,影响到老年人的福利。从养老服务的准公共物品属性看,养老机构运营风险需要利益相关者进行分担。调研发现,机构运营风险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分担,原因在于养老服务的重要利益相关主体缺位,风险分担意识不强,风险分担机制尚未建立。为化解养老机构的运营风险,为老人提供更好的服务,需要强化政府、行业协会、机构的风险分担意识,推动风险分担主体确位,建立明确的风险分担机制。
出版日期
2019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