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些年来,随着法文化研究从大传统向小传统的转向,特别是受到美国新清史研究的影响,司法档案和文书逐渐进入学者们的研究视野。[1]这些来自基层社会的司法档案和文书史料,不仅展现了"拥有发达的民事体系的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活生生的法律与社会的交集",而且"开创了中国传统法律研究的法律一社会史的路向"。[2]然而,在上述的研究进路中,学者们往往把研究焦点定位于地理位置毗邻中心的区域,相比较而言,对于边疆和边缘区域的关注却不是很多。
出版日期
2014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