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写作教学中“等第制”评价方法探索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上海市中小学语文课程标准》在“评价意见”中指出:“评价的表述方式一般分为定性和定量。定性评价的主要形式是评语,包括书面评语和口头评语;定量评价可采用百分制、‘等第制’。”这就肯定了“等第制”评价在学校教学评价中的意义和形式。上海市全面推行小学“等第制”评价,推广了“等第制”评价在一线教学中的应用,也强化了“等第制”评价在教学实践中的地位。其目的在于从“重分数”转向“重素养”,通过评价帮助学生更好地学习语文。
作者 吴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教育(周刊)》 2018年34期
出版日期 2018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