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概念,不仅需要对其外延进行演绎式描述,而且需要对其所涉及的四个群体进行归纳性描述。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可定义为:在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从事、负责管理工作,承担实施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四大职能,在一定职能范围内通过指挥下属开展各项工作,实现资源配置和工作目标的管理人员。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技术人员可定义为: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拥有专门领域的科学技术,并通过从事专门技术、知识、技能、智力含量高的工作来获取相应报酬、难以被替代的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可定义为:通过个人劳动以满足中介组织、社会组织发展需求的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是指伴随新媒体产生的,基于数字技术、互联网信息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等从事社会劳动的各类成员。自由职业人员可定义为:不归属于任何经济组织、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凭借自己的知识、技能与专长,为社会提供某种服务并获取报酬的自雇知识分子。
出版日期
2017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