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意义与界定"无救济则无权利"是来自英国的古老法谚,其产生与其令状制有很大关系。在令状制下,如果权利受损者无法获得加盖国王敕印的令状,其案件将被司法拒绝受理。而这一法谚蕴含的道理,也适用于诸多司法与法律体系。因为,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包括"行为模式"与"法律后果",缺乏"法律后果"就不是一个完整并具有执行力的法律规范。而法律后果包括制裁违法、激励守法及救济受损等。同时,仅在实体法上规定侵权责任也不够,如果救济方式与程序不完善,也无法实现违法制裁与权利救济。因此,权利救济体系与程序问题值得研究。
出版日期
2010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