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推行领导干部“三个一”目标管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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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祁东县为了促使各级领导转变作风,实施了目标管理责任制。1996年初,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委常委、副县长、人大、政协部分领导,县直部办委局行政一把手和乡镇党政一把手实行“三个一”目标管理责任制,即每个责任人帮助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人事与人才》 1996年4期
出版日期 1996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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