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实用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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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1、苹果籽不宜作砧木育苗实践证明,以苹果籽作砧木育出的苗木,生长势弱,延迟2—3年进入盛果期,且感染根腐病机率明显增大。而以海棠籽、新疆野苹果籽育出的苹果苗木,根系发达,生长势旺,抗逆性强。故在苹果育勒中,应提倡以海棠籽、新疆野苹果籽作砧木育苗,严格禁止以苹果籽作砧木育苗。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河南林业》 1993年4期
出版日期 1993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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