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化解纠纷 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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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久前,泾县法院利用社交软件"微信"成功远程调解了一起案件,不让身在异地的当事人来回奔波,大大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与诉讼成本。2016年,苏某承包了泾县某学校食堂。承包期满后,苏某欠泾县某冷冻食品店货款8820元未付。该冷冻食品店催要无果后,诉至泾县法院。由于苏某系外地人,承办法官一直无法联系上被告,邮寄送达应诉材料因无人接收被退回法院。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淮法治》 2018年12期
出版日期 2018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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