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4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至零,使我国实际进口的全部抗癌药实现零关税。较大幅度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财政》 2018年9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9月1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