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三角既是经济发达和人口密集地区,也是生态退化和环境污染严重地区,自1990年代以来,长三角城市群开辰跨域环境治理合作的探索,取得明显成效,积累了十分有益的经验。在政策引导上,国家层面和区域层面制定了相关政策或规划,为跨域环境合作治理提供了政策依据;在组织推动上,通过领导人联席会议和建立区域性的环境合作机构推动政府间环境合作;在参与激励上,政府间签订了区域出霄际环境合作协议和省域内府际环境合作协议;在具体行动上,政府间开展环境领域的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在机制创新上,长三角城市群政府间探索横向生态补偿,探索异地开发模式,探索排污权、水权交易。
出版日期
2018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