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12月22日,绍兴市住建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全市物业服务业市场信用管理的通知》,存在因物业管理经营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其他违背诫信经营义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等三种情况之一的物业企业将被列入“物业企业黑名单”。根据规定,对纳入“物业企业黑名单”的企业,由市物业主管部门通过新闻媒体、行业网站等方式对外公布。公布事项包括违法物业企业名称、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措施等信息。
出版日期
2018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