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贝林的《犯罪论》出版百年之际,回顾由该书所奠基的构成要件论和犯罪论百年来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德国,与贝林客观、价值中立的构成要件概念不断的主观化和规范化相对应,犯罪概念也从因果性犯罪概念发展至奠基于目的行为论的(后)目的论犯罪概念。但直到今天,贝林的理论在世界范围一直都流行着:在大陆法传统中,除德国外,可明确归属于(后)目的论犯罪概念阵营的,也只有奥地利、葡萄牙和西班牙;而在英美法传统与国际刑法中采用的依然是因果性的犯罪概念。
出版日期
2017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