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功能、性质和适用情形是当下亟待研究的课题之一。股东优先购买权具有三大功能,即限制功能、应急功能和保护功能。针对股东优先购买权性质有多种学说,其中影响较大的是期待权说、形成权说、自益权说和请求权说。适用股东优先购买权共有三大条件,即"同意条件""同等条件"和"时间条件"。而司法拍卖程序中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转让国有股权时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适用和股东之间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三大适用情形。
出版日期
2017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