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从主体、目的和实质三个方面进行类型化分析后发现其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并且该药品采购工作是最新的五方主体采购模式。药品五方主体采购结合中央与地方关于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相关政策模拟出三种不同的运行方式,且这三种运行方式既有相似又有不同。其实,作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新发展的药品五方主体采购的实质是政府采购机构的社会化、市场化,并且新主体的产生是有着理论与实践支撑的。这新型的药品采购五方主体模式自发展以来,当然有着令人赞扬的优势与潜在发生的弊端,必须以政府角色定位的转化与职责的有效履行为主要解决方式,强化新模式并消除可能产生的弊端。
出版日期
2017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