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犯罪原因论的困境及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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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传统的犯罪原因论关注社会等宏观原因要素,但其并不能给犯罪防控提供具有实践价值的思路,反而将犯罪防控带入了务虚的困境。微观的犯罪原因论关注罪前情境及情境预防理论的运用,通过对行为人实施犯罪的罪前情境的消除,能最大限度地防控犯罪。故此,对犯罪的防控不仅要从宏观原因要素加以认识,更应重视微观原因要素在犯罪防控中的作用。唯此,犯罪防控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作者 李凯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成都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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