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生产者不应都成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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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在司法实践中,有些人认为凡是产品质量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消费者、用户或销售者都有权直接向产品生产者提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如南京市中的人民法院在94年4月22日开庭审理的一起引起新闻界关注的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学天地》 1994年4期
出版日期 1994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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