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性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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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为例,介绍了开展研究性教学的六种方式:课堂讨论、课堂辩论、课堂演讲、课堂汇报、课后交流、学生主讲,对开展研究型教学提出了几点思考意见。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新课程研究:中旬》 2016年7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