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条款既不是法律原则,也不是法律概念,而是彰显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及其精神的、带有概念介绍性的法律规范。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条款与类型化条款相结合可以共同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市场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及一般社会公众的利益。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适用,在具体条款规制不到时方可适用一般条款;同时,可以在时机成熟时将一般条款具体化。最后,一般条款的适用不是毫无限制的,在一些情况下需要限制一般条款的适用,防止一般条款被滥用。
出版日期
2015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