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合并会计报表与个别会计报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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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5年2月9日财政部颁发了《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就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作了详细规定,它是我国关于会计报表合并问题的第一个正式官方文件。本文试就合并会计报表与个别会计报表的不同之处作一简要比较,以加深对合并报表的理解。首先必须明确,合并会计报表是综合反映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形成的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的会计报表;个别会计报表是由个别企业编制的,反映个别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变动的会计报表。两者之问的区别主要表现为如下六个方面:一、编表主体不同编制会计报表必须首先明确报表意欲反映的范围,即要确定会计报表的主体。主体不同,会计报表亦异。众所周知,个别会计报表反映的是单个的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1995年11期
出版日期 1995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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