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信息传播媒介的不断升级,文化新兴产业也在不断涌现,同人作品正是其中之一。借由原作品部分设定再创作而完成的同人作品,不同于日常语境中的山寨作品,也异于学界讨论的演绎作品。一方面,它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社会公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另一方面,却因其处于法律定义未明确的著作权保护灰色区域,而缺少相应的规范机制,在涉及侵权与被侵权争论时面临诸多问题。著作权法应在对同人作品定义做出限定的同时,引入西方著作权领域内已逐步成型的"合理使用制度",从而保护和规范相关产业。
出版日期
2016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