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嫖宿幼女、拐卖儿童、虐待、校车安全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问题引起社会的关注,在《刑法修正案(九)》制定期间,废除嫖宿幼女罪、加大拐卖儿童罪中收买者的责任等呼声越来越高。2015年8月29日,《刑法修正案(九)》通过,就社会长期关注的虐童、猥亵男童等问题进行了积极回应,废除了嫖宿幼女罪,扩大了虐待罪的主体范围,规定特定情况下虐待罪由自诉案件修改为公诉案件,猥亵男童、校车超载超速入刑,收买被拐儿童不免刑责,这些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将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带来新的变化。
出版日期
2015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