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偶氮染料指令》给出口企业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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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欧盟有关禁用有害偶氮染料的指令于2003年9月11日在15个成员国实施。各成员国政府正抓紧时间制定有关法规,禁止多类含有害偶氮染料的产品在其市场销售。我国有关服装、鞋、皮具和玩具的出口企业应对此予以特别关注。根据欧盟指令,可释放出浓度超过30%被禁芳族胺的偶氮染料,不得用于与人体长期直接接触的纺织品或皮革制品之中。指令同时列出了可能与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质量指南》 2003年Z3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4月1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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