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北京市实施仲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协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消费者协会密切配合,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己任,依法认真履行职能,全面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l、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了消费者以法护权和经营者依法尽责的认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始终将宣传教育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除每年3·15活动期间组织一定规模和声势的宣传活动外,在平时还深入工厂、商店、旅游点、学校和居民区,广泛宣传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出版日期
1997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