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丹《天津条约》缔结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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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863年丹麦公使拉斯勒福径自赴华谋求与清政府订立条约。在英美使节及中国代理总税务司英人赫德的密谋和协助下,缺乏近代外交理念的颟顸清政府轻易与丹麦订立了几乎囊括各国在华权益的《天津条约》,并丧失了诸多新的权益。中丹《天津条约》签订的教训值得后人汲取和反思。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5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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