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环境规制过程中,作为连接中央政府和被规制对象的中介,地方政府的目标选择和行为偏好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中央政府环境规制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与否。文章通过对中国现有的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激励模式进行评析,认为中国现行的行政体制——主要以经济增长率为考核指标的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激励模式,给予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较强激励,但却忽略了包括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的提供,使得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绩效不理想。据此,提出了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激励模式的政策建议。
出版日期
2015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