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域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与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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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伴随着农村治理方式的改革,中国村域社会从“集权式”治理发展到了“选举式”治理,现在自然村屯中还出现了“参与式”治理,形成了如“社区理事会”、“农民议会”、“党群理事会”等有效治理方式。但是村域基层自治和社会治理的有效实现,还需要把握好一系列问题。村民自治发祥地广西宜州市在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中,推行的以“党领民办,群众自治”为核心的“党群理事会”无疑是解决问题的较好的选择。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求实》 2015年2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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