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旅游法》的实施保障了导游的合法收入和劳动权益,但也改交了导游的薪酬结构,导致导游流动性增加.导游的薪酬管理是旅行社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内容,也是促进导游队伍稳定性的重要手段.针对《旅游法》对旅行社行业环境的影响,分析了福建导游的薪酬结构,运用SPSS对18个薪酬满意度指标进行因子分析,获得影响福建导游薪酬满意度的五个主要因素,并对其进行均值分析.根据研究结果提出构建外在薪酬与内在薪酬相结合的导游全面薪酬体系的建议.
出版日期
2014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