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在"十五大"精神的指导下已步入改制、改组、改造相结合的阶段,而资金短缺仍然是国企技术改造所面临的最大困难。因此,在技改方面大规模利用外资是较现实的选择。但利用国外贷款会形成外债负担,受到偿还能力的制约,而利用境外直接投资基金则具有较多优势。境外投资基金与境内投资基金一样,可以通过购买国有企业的债务,成为国有企业的持股者。这样,企业虽然从总量上没有直接增加可使用资金,但是减少了债务,增加了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股本金,并且改变了股权结构。对国家而言,也收回了一部分银行贷款,增加了可投放
出版日期
1999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