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文化多样性国际基金”项目评审的几点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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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化多样性公约》是以法国、加拿大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第二集团与美国在文化政策方面进行博弈的成果,是法国等国将其文化诉求转化为国际文化政策的一次成功实践。《公约》设立的“文化多样性国际基金”,其主旨是按照“地域均衡原则”资助全球发展中国家的文化项目。但从四年来的项目评审结果来看,获得资助的项目多半来自与法国关系密切的国家。这表明,《公约》评审背后不乏国际政治运作的因素。中国需要认真评估“文化多样性”观念的理论意义和政策后果,从国情出发,构建一个明确的、态度积极的对外文化战略。
作者 李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长白学刊》 2014年5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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