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害错误在美国刑事诉讼领域一直饱受实践和理论的争议,尽管理论上存在值得反思之处,但实践中上诉法院及联邦最高法院却十分推崇。无害错误在适用上的争议反映出寻求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之间的矛盾。在最小损害原则的前提下,以充分尊重程序正义为基础,允许上诉法院适用无害错误规则,在一定范围内容忍初审法院不完美的审判是可取的。而要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界定错误的范围及适用无害错误的标准。我国虽然在法律上没有明确无害错误的概念,但该规则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皆有值得借鉴之处。
出版日期
2014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