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胡风的诗学思想是其文艺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将诗与人生的意义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而成为其诗学的重心,是其人生哲学、价值哲学和社会历史观的体现,是鲁迅精神的继承和发扬.主客体相生相克观点构成其创作论,在创作的主客体关系上,他认为着眼点首先是创作主体,但人生不能脱离生活,不能脱离历史、社会、人民,故诗人的创作亦然.在艺术与生活的关系上,客观或主观公式主义的倾向都是不可取的.胡风的诗学主体即诗化人生哲学和创作过程的主体论审美心理学,其关于诗的题材、技巧、接受遗产、形象、语言、风格均是围绕它们展开.
出版日期
2001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