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事风险投资的主体主要是风险投资公司,其经营风险投资的资金通常领先发行风险投资基金来筹集,美国最典型的风险投资公司是合伙制公司,一个风险投资公司同时管理着若干个合伙关系,一个典型的合伙关系有6-12个一般合伙人,他们是有经验的财务,销售,工程,软件开发,产品设计等方面的专家或曾经在某行业的企业中当过经理的人,还有一小部门来自投资银行或商业银行,一般合伙人是风险投资公司的管理者,在合伙关系中出资比例很少,只占1%,主要的投资资本由有限合伙人提供,有限合伙人一般有10-30个,机构或个人都可以,一个合伙关系的年限一般10年,前3-5年投资于10-50个项目,后几年主要是监督管理,把成功的项目卖掉,在合伙人间分利,不成功的了结,风险投资公司一般在投资周期过后即组织新的合伙关系,各个合粉关系在法律上是独立的,因此,风险投资基本上就是项目找合伙人,有时效性,不是一个永久性的科技基金。
出版日期
2002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