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三地经验做好我省期股激励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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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年初以来,为了搞好《关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管理者期股激励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起草工作,省体改办对实施期股激励较早的上海、深圳、武汉进行了实地调研,同时收集了北京、浙江、山西、南京、杭州、济南、厦门等地的有关资料。经过认真梳理和系统比较得出,北京、上海、深圳三市的做法在国内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苏改革》 2001年8期
出版日期 2001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