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要“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因此,国有企业进退是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执行党中内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指导方针的必然要求。实施“以退促进”策略,解决好国有企业进退问题,才能推进结构的优化升级,才能调整与完善所有制结构和区域经济结构,才能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从而使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高层经济中更发地发挥主导作用,保持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
出版日期
2001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