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启动,推动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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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5月至8月,由3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任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组将组成4个小组。分赴京津冀重点区域、长三角重点区域、珠三角重点区域,对山西、山东、陕西等10省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其他2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4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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