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角度下“后旅游法”时期的多主体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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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旅游法》是在中国旅游业进入发展深水区,在高速发展与现状混乱两者同存的基础上制订,具有时代意义与现实作用。本文先交代了目前旅游业各主体的发展现状,然后分析了旅游法相关的调控内容与其中存在的经济意义,主要是侧重于研究旅游法对旅行社以及旅游景区的经济影响,最终在监控、信息、市场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作者 赵媛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市场研究》 2014年3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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