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材料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废止劳教制度。2013年12月28日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之前2013年11月中旬.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出版日期
2014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