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国以来,我国中央政府(含部委及以上级别)一共出台了有关幼儿教育的专门文件58部,体现了如下显著特征:我国幼教事业发展与文件颁布的数量高度相关,文件级别体现出国家对幼教事业的关注程度;幼儿教育文件的法律位阶不高,大多是部门法规,有些甚至只是“意见”或“通知”;发文单位较多,说明幼儿教育的社会属性大,需多部门协调管理;有些文件的出台缺少统筹考虑,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各时代颁布的文件有特定的时代烙印,也体现出各时代发展幼儿教育的中心有所侧重。为更好地促进和保障我国幼教事业的发展,今后应加快幼教立法进程,并着眼于稳定发展和长效管理,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的机制。
出版日期
2014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