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公共交往类型及其承载的空间场所,可以把公共空间划分为信仰性、生活性、娱乐性、生产性以及政治性的公共空间。当前我国乡村社会由封闭、静止、同质走向开放、流动、异质,个体逐步从原有的宗族、家庭、阶层、社区、集体之中抽离出来,传统意义上的乡村公共空间在个体化进程中逐渐趋向衰败,这对乡村社会整合产生不利影响。重建乡村公共空间的核心是建构乡村公共性,着力点是农村民间组织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关键是发挥村庄积极分子和各类精英的带头作用和示范效用。
出版日期
2013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