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中认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具有平等性、公共性、公益性、长期性、倾向性的基本特征。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应把握好的几种关系:从建设主体来看,要把握好政府主导与民众主体的关系;从建设任务来看,要把握好教育、就业、收入、社会保障、医疗及社会管理的协调发展;从建设内容来看,要把握好民生建设与其他社会建设的关系;从建设途径来看,要把握好增加投入与体制改革的关系;从建设过程来看,要把握好社会建设不同阶段间的关系。
出版日期
2013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