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过去,中国人是很少流动的,多数人,守住一个地方,一辈子也就过去了。这大概是农耕社会的一个特性。我的祖上,种地,当财主,活动的范围,一直局限于一个村子。在我父亲这一辈,离开董志塬,来到陇东的一个县城,是为了生存,不是人不安分。我父亲学了木匠手艺,需要能够施展开的地面。实际上,两地的距离也就三百来里,语言和习俗,几乎没有差异。来到这个县城,我爸有了自在,成家立业,日子顺和,也就不可能产生迁移他处的想法了。中国人把依恋一生的一块地方,称之为故乡。
出版日期
2013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