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方国家经历了由专制政府向法治政府、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法治政府与服务型政府的确立使得西方政府转变了自身在土地流转中的职能。我国政府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采取买进垄断与卖出垄断的双重垄断,政府既是土地交易的卖家,又是土地交易的买家,而农民却成为最大输家。这一现象源于政府对自身传统职能的守旧和职能定位的模糊。在农村土地征收中,政府职能应从经营创收向提供服务、从市场交易向市场监管转变,才能更大程度的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出版日期
2012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