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经济法调整的特定经济关系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正>经济法是以“特定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这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说经济法并不调整所有的经济关系,而只调整经济关系的一部分;二是说整个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需要由众多的法来实现”。经济法所调整的“特定经济关系”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考察:第一,特定时期的经济关系;第二,特定范围的经济关系;第三,特定性质的经济关系。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外法学》 1994年1期
出版日期 1994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