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刑事技术在侦破工作中的作用日益显著。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开创刑侦工作的新局面,有必要对我国刑事技术发展的历史作一回顾,对其未来的发展趋势作一探讨。我国公安机关的刑事技术起步比较晚。解放初期,只有北京、天津、上海、沈阳、重庆、南京、青岛等大中城市从国民党警察局接管的法医、指纹、照相等部分刑事技术。就全国来讲,刑事技术业务基本上还是空白。当时侦破刑事案件,主要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有关组织,发动知情群众揭发检举,摸底排队和细致的调查研究等手段。一九五五年五
出版日期
1986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