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益是指主体需要的满足。它应主体的需要而产生,随主体需要的发展而发展。利益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应充分重视人们的基本利益和物质利益,要促使利益向高水平发展。法与利益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利益决定法的产生、发展和变化,决定法的性质和内容;法反过来调整着利益,促进一定利益的形成与发展并保障一定利益的实现。对当前中国社会的利益矛盾进行法律调整必须坚持效益原则、公平原则、优先照顾特殊群体利益原则和重视社会利益原则。
出版日期
1996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